1、由物采中心采購后,車間按分廠安全質量監察部配分編號進行標識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吊裝繩、吊裝帶應妥善保管,避免長時間在日曬、潮濕的環境中存放,遠離高溫環境、化學藥品等,以免吊具受到損傷或***減弱。
3、吊裝繩、吊裝帶不得受堅硬重物擠壓、捶擊、沖擊,以免吊具受到機械性損傷。
4、起重機司機接班時,應對吊裝繩、吊裝帶進行檢查,檢查情況填寫到吊具安全檢查臺帳中。
5、對使用吊裝繩、吊裝帶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要經常抽查崗位對吊索的檢查、使用、管理等情況,并納入考核制度。
6、使用吊裝繩、吊裝帶前必須由起重機司機檢查確認是否有損傷,不得帶傷使用。
7、吊裝繩、吊裝帶出現扭絞、打結、外套保護層破損、顯露內芯等現象時,應停止使用,予以報廢。嚴禁修理后重新使用。
8、起重機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吊裝繩、吊裝帶相關技術參數使用,不得超負荷工作,不得采用拖拉、摩擦等方式吊運物件。
9、嚴禁使用吊裝繩、吊裝帶吊運高溫物件。
10、盡量避免吊運尖銳棱角物件,無法避免時,應采用保護措施,隔開吊索與負載物的棱角。
11、吊裝繩、吊裝帶使用完畢后,應再次檢查吊索是否受到損傷,如有損傷,應立即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