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雙起重機吊裝,兩臺主起重機宜選擇相同規格型號的起重機,其吊臂長度、工作半徑、提升滑車跑繩長度及吊索長度均應相等。雙起重機吊裝且應有指揮細則。
二、 輔助起重機吊裝速度宜與主起重機相匹配。
三、 吊鉤偏角不應大于3 °。
四、 起重機不應同時進行兩種運動。
五、 禁止用起重機在地面上直接拖拉設備。
六、 多起重機吊裝宜進行監測,必要時應設置平衡裝置。
七、 起重機支腿應完全伸出,地面耐壓力大于支腿的壓力。
八、 起重機性能應滿足吊裝工藝要求,警報和液壓系統必須可靠。
九、 應嚴格執行起重機隨機技術文件的規定。
十、 開始松輔助起重機吊鉤時,設備的仰角不宜大于75°。
十一、 設備底部使用尾排送時,尾排移送速度應與起重機提升速度相匹配。設備脫離尾排時其仰角應小于臨界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