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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帶子
1.1材料
帶子可由下列材料的連續纖維絲編織而成。聚酰酯(尼龍)(通常用綠色表示);聚酯(通常用藍色表示);聚丙烯(通常用棕色表示)。
1.2 編織的質量要求
帶子由無任何明顯缺陷織物編織,在編織過程中所有的線應由同一材料制成。
標準寬度有:25mm,35mm,50mm,75mm,100mm,150mm,200mm,300mm。帶寬允許偏差,當帶寬≤100mm時,允許偏差為&***mn;1***;當帶寬大于100mm時,允許偏差為&***mn;8%。帶厚應均勻,當吊帶由多條帶子構成時,各條帶子厚度相同。吊帶的著色劑、涂料、覆蓋物均應無毒、無害。
1.3 吊帶的縫制
接縫的縫制應采用與帶子材料相同的***線進行縫制,縫合處應平整。縫合時縫線對帶子寬度邊緣應留有距離,厚度不超過10mm的帶子,留2-4mm不縫合;厚度大于10mm的帶子留4-8mm不縫合。縫合線在末尾處應有“回縫”處理,“回縫”長度不應小于25mm。
2.2 軟環
軟環不應降低帶子的承載能力。軟環的長度應滿足下列要求:
a. 當帶子寬度為25-35mm時,軟環軟環長度應為100mm;
b. 當帶子寬度為50-150mm時,軟環長度應為帶子寬度的3倍;
c.當帶子寬度為大于150mm時,軟環長度應為帶子寬度的2.5倍。
2.3 末端件
是裝在吊帶軟環的金屬件,要求與之配套的吊帶軟環內徑不應小于末端件直徑的2.5倍。末端件金屬材料的破斷強度不應低于吊帶極限工作載荷的4倍。末端件不準用鑄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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