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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業中,由于重物的外觀形狀千變萬化,體態各異,起重手段及機械設備也不相同,因此,對重物進行捆綁起吊時,捆綁方法就不一樣。
1. 兜繩捆綁法
將吊索從重物底部穿過,繩頭掛在吊鉤上的捆綁方法,即兜繩捆綁法。該方法適用于裝箱設備、外形比較規則設備等的捆綁。
當有一對吊索時,將該對繩的四個繩頭掛在吊鉤上,將繩中段兜于重物兩端底部。若重物起吊時彈性變形較大如鋼筋等,需將每根繩的中間在重物上繞一個空圈兜住重物,以增加吊索與重物間的摩擦力,避免吊索在物體上滑動。
當僅有一根吊索時,把繩子中間和兩頭分別掛在吊鉤上,用垂下來的兩個大小相等的繩圈兜掛重物。使用單繩兜掛捆綁重物時,應將吊索的中間在吊鉤上繞一個空圈,否則易滑繩。
使用兜繩捆綁法時注意:
①兜繩捆綁重物底部托板斜角時,其斜面與水平間的夾角應為15°~45°;,如該角過大,吊索在托板斜角處有滑脫的危險,此時,應將吊索兜掛于斜角以內。
②使用一對吊索兜繩捆綁的重物,當捆綁繩與重物間為鋼與鋼的摩擦時,兩根捆綁繩所組成的兩個夾角應控制在30°以內,否則應在吊索與重物間墊以橡皮、木板或其他軟物,以改變摩擦面,增大摩擦力。
③使用兜繩捆綁法捆綁起吊重物時,必須注意物體的重心是否有偏斜現象,以防吊索在吊鉤上串繩。
2. 卡繩捆綁法
用卡環把吊索卡出一個繩圈,用該繩圈捆綁起吊重物的方法,即卡繩捆綁法。采用卡繩捆綁法,一般是把捆綁繩從重物下面穿過,然后用卡環把繩頭和繩子中段卡接起來,繩子中段在卡環中可以自由竄動,當捆綁繩受力后,繩圈在捆綁點處對重物有一束緊的力,即使重物達到垂直的程度,捆綁繩在重物表面也不會滑繩。卡繩捆綁法適合于對長形物件(如鋼筋、角鐵、鋼管等)的水平吊裝及衍架結構(如支架、籠等)的吊裝。
卡繩捆綁法可根據被吊物體的長短、大小,采用相應的卡繩點數。使用時一般應使繩頭與卡環橫銷相連,吊索在U形環內竄動,以免使銷軸旋出或旋得太緊。當豎直起吊散裝長形物件時,必須在捆綁點處打空圈,在吊離地面前應不斷搖晃,以使吊索盡可能束緊。
3. 卡環連接捆綁法
用卡環把吊索的繩頭和重物上的吊環、吊耳連接起來,進行起吊重物的捆綁方法,稱為卡環連接捆綁法。該法適合于已有吊耳或吊環的設備或重物的捆綁,根據重物上吊耳或吊環的多少,采用相應的卡接點數。
若用一對捆綁繩進行四點卡環連接捆綁重物時,注意必須把同一根繩的兩個單頭用卡環連接在重物縱向同一端的兩個吊點上,絕不允許連接于重物縱向同一側的兩個吊點上。因為吊索在吊鉤上潛在的竄動危險性與吊索間夾角的大小成正比,而吊索間夾角縱向總是大于橫向的。